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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左市检察机关“与民法典同行”宣讲队到新锰集团开展进企业宣讲活动
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履行司法为民宗旨,开展“乡村检察路”品牌建设,推进法治宣讲常态化,9月22日,崇左市检察机关到集团公司开展“与民法典同行”宣讲队进企业宣讲活动。崇左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莫仕海、大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英能、大新县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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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讲会上,莫仕海主任宣讲阐释了党的二十大精神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、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内容的意义、地位和由来。宣讲既有理论高度、又有实践深度,深入浅出地解读企业经营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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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自由交流环节,检察官们认真倾听企业需要和职工需求,针对生产经营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、答疑解惑。

法治宣讲活动,进一步提高了我县企业负责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,促进企业依法经营、依规办事,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表达诉求,将现代法治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为法治化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。